其他频道: P2P / 其他 /

7月16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件,2016年4月13日,沈某某(另案处理)设立鲁易道集团,下设山东省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鲁易购会员网络平台。该公司以出售易铺宝为名,要求参与者经老会员推荐介绍后,缴纳5000元获得会员资格,成为会员后购买易铺宝。

以静态模式收益(单人投资,不发展会员,投资5000元购买一份易铺宝,普通会员入会限购10份,复投限购26份,后来新增会员限制为10份,之后按周返利,十周返还完毕)或动态模式收益(推荐下线会员,每推荐一名下线会员就能额外获得一份易铺宝奖励,并可追加投资26份)为引诱,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根据推荐的下线会员人数由易会员逐步晋级为易主管-易经理-易总监,根据推荐的会员人数获得返利收益,易会员70天内无推荐发展下线和购买易铺宝,取消所有推荐奖励,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活动秩序。

2016年7月,被告人胡某某注册成为“鲁易购”会员,下级层数7,充值总额37740元,提现到账金额377815元。被告人胡某某在临沭县等地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共202人。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被告人胡某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与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胡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胡某某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胡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内容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

本文鲁易购集团最新消息:“鲁易购”传销组织以出售易铺宝为名 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一男子获刑由壹米财经整理发布,欢迎转载收藏,转载请带上本文链接。
免责声明:【壹米财经】发布的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
看手机移动端,随时随地看 股票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