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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林金融”案进入执行阶段,非法募资730亿余元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217亿余元

    2021-05-18 10:09:01 收藏

善林金融

据上海一中院发布,“善林案”现已进入上海一中院执行阶段,鉴于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实际情况,为确保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工作的高效、有序、顺利,自本月10日“善林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上线后,上海一中院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的相关功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据披露,登记开放时间已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10点开始,截止时间会提前在平台通知。

 

登录路径包括一,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上海一中法院”→点击“诉讼服务”→点击“集资诈骗案登记”;二,微信小程序搜索“上海移动微法院”→点击“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三,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上海法院12368”→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

 

此外,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农业银行Ⅰ类借记卡。

 

咨询途径包括致电021-34254567(上海一中院总机)转分机1234(工作日8:30-17:30);致电021-962600-3售后服务-5自然人身份识别(仅针对人脸识别问题,工作日9:00-17:00);以及平台留言板。

 

有关常见问题,上海一中院予以作答。对于“无法登录”“网络异常”如何解决?回应称,现平台登录较为集中,系统承载能力有限,无法登录时请不同时段、更换平台多次登录。

 

对于投资金额异议如何解决?回应称,通过平台上传证据材料,如:投资协议、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投资金额及损失金额等。

 

对于登录后无法查看案件信息如何解决?回应称,点击“我是被害人”→上传合同及银行流水(详见操作手册),

 

对于港澳台证件或护照无法人脸识别,如何进行登记核对工作?回应称,原则上,平台登录核对必须被害人本人进行,但针对持有港澳台证件或护照的境外人士,或因疾病等导致面部变形无法人脸识别的,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登记核对,具体操作流程已在平台操作指引中发布。

 

“善林案”前情:

 

2020年7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周伯云、田景升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对翟中奇等其余1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6.87亿余元。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善林金融公司、周伯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567.59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34.63亿余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购买境外股票,35.39亿余元用于善林资产端线下、线上放贷,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佣金、关联公司往来款等。至案发,造成25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217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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