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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看清条款:非法集资涉资3800余亿元的大案要案,已分批次清退资金!

    2021-07-13 12:26:59 网络 收藏
非法集资和传销的性质在网络上来说, 非常相近。 但是最重要的结局是, 传销是不退回资金的,而非法集资是有可能可以退回钱的。 非法集资存案三年以来已办结1.1万起:涉资3800余亿元 大案要案已分批次清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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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消息,据银保监会官网综合,今日下午,银保监会召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打非局副局长胡美军出席会议。在介绍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问题时,据胡美军介绍,今年1至5月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查处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大案要案8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900亿元。在加快存案处置的进程方面,联席会议从2018年开始组织各地开展存量案件攻坚,三年来已经办结存案1.1万起,涉及金额3800余亿元。

非法集资大案要案已经分批次清退资金 挽损比例稳步上升

非法集资作为金融领域中典型的“无照驾驶”行为,多年来纠而复生、屡禁不止,已经成为非法金融“牛皮癣”,不但危害国家经济金融秩序,而且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今年以来,联席会议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中之重,有了新的进展。

据胡美军介绍,坚持高压严打,对非法集资“零容忍”,有力震慑犯罪。依法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是保护人民群众免遭非法集资侵害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方面我们做了三项努力:

一是推动各地果断出手,依法查处大案要案,今年1-5月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查处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大案要案8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900亿元。同时各地积极推进阳光办案,及时发布立案打击、处置进展等相关情况的公告,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

二是加快存案处置的进程,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周期普遍比较长,部分案件久拖不决,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联席会议从2018年开始组织各地开展存量案件攻坚。

三年来已经办结存案1.1万起,涉及金额3800余亿元。今年以来继续加大力度,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动、清单制管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督促相关重点省份对重点案件、骨头案再攻坚、再部署,争取早日实现案结事了。

在千方百计追赃挽损方面,胡美军指出,始终坚持对违法所得应追尽追、应退尽退的原则,推动各地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损失。近年来,部分地方在追缴逃废债、明星代言费、实施联合失信惩戒、加快易贬损财物处置等方面形成切实管用的办法,一些全国性的大案要案已经分批次向参与集资的群众清退资金,挽损比例也在稳步上升。今年以来,通过召开现场会、印发典型材料、典型案例等方式在全国推广好的做法,同时推动司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追赃挽损制度规定,力求早日破解非法集资处置难题。

主动坚持防范苗头隐患、阻断风险蔓延扩散。要避免更多群众陷入集资骗局,必须在“治未病”方面下功夫。为此,积极构建网上网下联动、中央地方协同的监测预警“一张网”,前移关口、防微杜渐,全力推进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这些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紧跟新形势、新特点,及时提醒苗头隐患,针对解债集资、炒作虚拟货币等新型风险,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提示风险,主要是跟大家揭露集资的手法、阐明危害,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在座各位也在里面做了贡献,特别感谢大家。

二是严密防守针对弱势群体的非法集资风险。会同卫健委、民政部等多家成员单位专题调研涉老、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问题,推动纳入行业监管的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剖析典型案例,加强风险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三是启动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今年专门出了一个常态化排查指导意见,因为前面连续三年搞了专项排查,总结经验时发现要有常态化排查的工作安排,指导各地发动力量、配优资源,对辖内涉非风险易发领域开展拉网式摸排巡查,着力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减小非法集资对人民群众的伤害。

胡美军还表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群众防范风险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识别和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治本之策。联席会议已经连续九年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今年以来进一步创新方法,拓展阵地,强化群众的自主防范意识,具体也有三项措施:

一是全方位加强普法教育。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通过发布新闻稿和答记者问、组织专家解读、邀请“两会”代表委员发声、制作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发动社会力量提升群宣效果。通过举办抖音话题挑战赛、防非知识有奖答题、组建群众防非宣传队等方式,鼓励群众相互启发帮助,厚植防非氛围。仅抖音挑战赛活动就征集视频2.8万个,当时播放量是突破了20亿次,活动举办完之后,因为社会比较关注,活动平台一直还开着,到现在已经超过32亿次。还有多地推广“泉城阿姨”“江城轻骑兵”等防非志愿宣传队经验做法,社会反响热烈。

三是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非线索。指导各地简化举报程序、降低奖励门槛,激发广大群众防非热情,构筑群防群治非法集资的严密防线。今年以来,各地依托群众举报,对250余条线索开展了有效处置,并且针对这个举报向群众发放了近30万元奖金。目前,各地对非法集资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的社会氛围正在加速形成。

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5月1日实行,《条例》对于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有什么规定?在回答媒体提问题,胡美军表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是《条例》最主要的立法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在具体规定上,大致可以概括有三点。

首先,《条例》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特别注重治未病。明确强调加强监测预警,要求各方按职责扎实做好商事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信息管理、资金监测等工作,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提出要全方位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的滋生。

其次,《条例》对非法集资坚持打早打小,特别注重阻止风险蔓延。赋予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认定职责和相应措施手段,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防范和配合处置的职责,强调对非法集资加强行政处置、露头就打。力争在萌芽阶段发现风险,在苗头时期化解隐患,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

第三,《条例》明确清退集资资金的相关规定。《条例》要求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并详细列明了清退集资资金的六大来源:

一是非法集资资金余额;

二是非法集资资金的收益或者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

三是非法集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是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

五是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

六是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为尽可能清退集资资金,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条例》还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的,先清退集资资金。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胡美军透露,为了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明确任务要求。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执法职能。

二是开展调研培训。举办《条例》贯彻落实电视电话培训班,编写辅导解读材料,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北、东北等地区开展调研督导,深入了解施行进展和问题困难。并且就有关好的做法进行汇总、经验交流,推动大家学习。

三是推动具体措施落地,已经与多个部门进行了多轮沟通和协商,推动《条例》关于登记注册、广告管理、限制出境等一系列措施及时落地。当然,《条例》在贯彻落实当中也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等一系列的问题,对此将继续加强指导和推动,督促各地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落实各方责任,争取尽早、尽快构建起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非法集资增量风险在滋生:还有集中爆发的可能

非法集资的花样很多,有很强的隐蔽性,从监管目前的了解来看,有哪些新的形式?据胡美军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新业态、新形态不断冒头,网贷、私募、涉农涉老、房地产、预付卡等传统领域存量风险加速释放。同时,一些领域的增量风险也在滋生,出现了一些新苗头、新特点,归纳了一下,大概有五个方面。

一是互联网成为主阵地。非法集资活动从原来的现场推广、线下支付,逐渐向网上网下联动,进家入户营销,移动支付演变,风险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大。

二是由实体向虚拟、由单一向复杂的方向演化。非法集资逐渐脱离了实业,泛金融化特征比较明显,有的包装成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有的借助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新型模式,同时还呈现出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复合交织的趋势。

三是追逐热点、攀附政策这个特点比较明显。“时髦概念+政策捆绑+高大上包装”已经成为当前非法集资吸引资金的“黄金三要素”。比如当下热门的“一带一路”、共享经济、区块链、要素市场、5G网络、碳中和等概念,先后都成为非法集资的马甲。还有假借迎合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数字经济政策等集资活动也不断出现。

四是离散化、隐蔽性明显。集资活动由原来的一地一市的实地经营,转向离散化的线上经营,跨省、跨域甚至跨境传播已经成为常态。实践中,有不少不法主体刻意将集资活动化整为零,注册地、经营地、资金流向地、投资人所在地分散割裂,监管打击难度明显加大。

五是新业态还在涌现。一些新型经营业态迎合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呼声迅速兴起,部分纯粹搞诈骗、集资、传销的“伪创新”也混杂其中,鱼龙混杂,一些领域风险不断积累,还有集中爆发的可能。针对这个严峻形势,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同志多次强调,在现阶段的经济条件下,任何产品如果承诺收益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并且还强调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睁大眼睛,提高警惕,多想一想、多问一问、多等一等,主动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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