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周文天潘宇静)9月23日晚间,福成股份(600965)发布公告称,公司签署的1.8亿元《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存在交易对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问题,公司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报案,已获立案侦查。
公告显示,2018年11月10日,福成股份与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公司以1.8亿元取得天德福地陵园60%股权。
福成股份称,公司在对天德福地陵园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在与公司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行为,骗取公司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针对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上述合同诈骗的行为,公司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报案。
公告显示,根据协议约定,天德福地陵园及原股东向投资方承诺2019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管理团队须保持稳定,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70万元、2720万元、3270万元、3920万元、4700万元。
但是,天德福地陵园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1180.24万元,未完成公司与天德福地陵园及原股东协议中约定的2019年业绩承诺。2020年6月18日,原股东以股权补偿方式向公司补偿20%股份。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天德福地陵园80%的股权。
据了解,并购第一年天德福地陵园没有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的销售收入只有收购前的十分之一,这不正当常的经营状态引起了福成股份的警觉。
近日,福成股份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三河市公安局对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初步核查,天德福地陵园在收购时的净资产有大幅缩减,具体金额还需公安机关和审计机构最终确认。”福成股份称。
●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下跌有所减缓,仍应保持谨慎。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7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3.81亿股,占流通A股46.51%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6.56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反弹趋势有所减缓,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本文“福成股份:公安局对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由壹米财经整理发布,欢迎转载收藏,转载请带上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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