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新股认购需要满足:认购前第22个交易日至认购前第2个交易日平均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因此,投资者持有上海基金,没有任何新资格,这也是持有ETF基金的缺点,ETF基金同时分散风险,错过了新的机会,所以投资者分配资产,持有部分ETF,然后持有部分股票,可以参与新的。
沪市 1万市值=1个认购单位=1000股(可重复用于上海当天发行的所有新股)科技创新板1万市值=2个认购单位=500股*2(科技创新板共享上海市值,每5000元可认购一个认购单位)深圳市 1万市值=2个认购单位=500股*2(可重复用于深圳当天发行的所有新股)。
本文“新股认购需要满足:认购前第22个交易日至认购”由壹米财经整理发布,欢迎转载收藏,转载请带上本文链接。
免责声明:【壹米财经】发布的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