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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判!传销公司以“原始股”为幌子骗了1万余人 头目获刑13年

    2021-01-02 06:25:15 网络 收藏
“人无股权不富,如果你没有持有一两家优质公司的股权到以后或许你就会成为被国家扶贫的对象。
因为2020年后将有51%中国人会成为各上市公司的股东,并步入中产阶级。”实际上这是“原始股”骗局蛊惑人心的虚假宣传。
重判!传销公司以“原始股”为幌子骗了1万余人 头目获刑13年图
8月14日,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以“原始股”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的案件判决书。该传销团伙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
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季某刚等人成立临沂市季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季刚公司),先后实施“种子计划”和“阳台经济”,采取虚构、夸大盈利前景;
宣传其三三复制的营销模式,发展会员层级越多,各类奖励越多,同时宣称公司可能上市、原始股升值等方式,引诱他人投资或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16年3月以来,季某刚设计提出“种子计划”经营模式,该模式要求参加者必须交纳3600元才能成为公司会员,采取三三复制模式发展下线,即每一名会员只能发展三名会员,发展更多时只能放在下一层级。
又设计提出“推荐奖”、“直推奖”、“见点奖”、“销售奖”等奖金返利模式,以此引诱更多人参加,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
2017年4月,季某刚又推行“阳台经济”模式,会员花12000元、21000元购买“阳台经济”,该模式、发展层级、计酬方式与“种子计划”模式相同。

被告人季景刚又推动在徐州市等地成立工作室,设计提出工作室报单奖励制度,以“兄弟盟”、“招商会”、“培训会”等形式宣讲公司的会员发展模式、奖金返利模式、企业文化、发展远景、原始股价值,以上市为名,虚构盈利前景,引诱大量人员交纳入会费成为公司会员。

季某刚为了使设计的经营模式更有效运行,2017年7月初,与上海腾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会员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合同;
研发季刚公司会员管理两套系统,即个性化结算系统由公司使用,便于全面掌握会员的个人信息、发展人员情况、发展层级、奖励数额等;
另一套为会员管理系统供会员使用,由会员登录该系统填录新发展人员信息及奖励返现等。这两套系统于2017年8月份正式运行。
2018年4月,兰陵县公安局经前期侦查,调集200余名警力对“季刚播绿”传销组织进行收网打击,一举捣毁“季刚播绿”大型传销窝点,当场将季某刚等人抓获。
至案发,季某刚等人通过上述传销模式,共发展会员11984人,涉及10余个省,收取会员费用1.68亿余元,公司给会员返利7447万余元。
兰陵县人民法院认为,季某刚、桂某华、周某等12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种子计划、阳台经济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并按照三三复制模式组成上下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上述12名被告人13年到缓刑4年的有期徒刑十,并处300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鹰鉴了解到,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季某刚、桂某华、程某国、白某花、张某不服,提出上诉。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涉案财物处置适当。依照法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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