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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东北革命基地3260”“国家机密特训营3360”“数字社区股权”等等都是打着国家项目旗号的骗局,利箭在行动从漳平市人民法院7月20日公布的一起刑事判决书中获悉,本来是参与这些项目被骗受害人,最后也成了参与诈骗的人,受到了法律惩罚!

“振兴东北革命基地3260”“国家机密特训营3360”“清债系统”是骗局!图

“振兴东北革命基地3260”“国家机密特训营3360”“清债系统”是骗局!图(1)

林某某参与“中国梦”项目被骗

2016年年底的时候,林某某在福州打工,有一个叫“王宝霞”的女子在推广“中国梦”的项目,于是就报了一单,然后“王宝霞”再推一些平台和基金会给林某某,林某某总共是投资几千元,“王宝霞”告诉林某某可以分到十几万元,后来微信被拉黑,才知道上当被骗。

林某某参与“国家机密特训营3360”项目

2019年4月份,林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一个“肖碧川”男子,并从中代理了以“振兴东北工业基地”为名义的“国家机密特训营3360”项目,“肖碧川”谎称等项目落地以后,会员可以分红几十万。并且叫林某某去发展会员和找代理,发展会员越多,回报就越多,缴纳3460就可正式会员,缴纳300或者500是项目的预备会员。当时林某某就发展了陈某某和李某两个代理,然后让他们再去发展会员,在参与这个项目的同时,林某某又参与了2020会员专属、精准扶贫、清债系统、5G流量等项目。林某英和陈某某二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知道项目虚假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加并发展会员。

在此期间,经陈某某收取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36420元,其中通过银行或者微信转账的方式上缴给林某某共计人民币31380元,林某某再将收取的会员费上缴至“肖碧川”。

陈某某参与“振兴老东北革命基地3260”项目被骗

2019年3、4月份左右,陈某某和朋友朱某某认为国家有一些针对平民百姓的好项目,只要参与进去,日后就可以得到好的生活保障,比如可以贷款创业基金之类的。陈某某和朱某某去东北学习“振兴老东北革命基地3260”项目,陈某某和朱某某在现场分别有交了3360元参与了。陈某某推广了4个人给朱某某,然后朱某某转交给一个微信群里的“寝室长”,报单方式是报送参与者的身份信息,然后陈某某把报名费3360元发给朱某某,陈某某先后推广了4个人参与进来,一两个月后朱某某发给陈某宾1400元工资。在10月份的时候陈某某和朱某某发现这个项目是假的,还无法退款。

“振兴东北革命基地3260”“国家机密特训营3360”“清债系统”是骗局!图(2)

陈某某参与“国家机密特训营三三六零”

陈某某微信好友林某某又跟陈某某介绍说参与“国家机密特训营三三六零”、“数字社区股权”等项目,日后就可以得到好的生活保障,比如可以贷款创业基金之类的。陈某某和李某帮林某某发展了三、四十个会员。

林某某、陈某宾落网

2019年12月21日,林某某、陈某某在漳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至案发,在林某某、陈某某发展下,形成了以“肖碧川”为首,林某某、陈某某为骨干代理,朱某等人为一般代理人,被害人黄某等30余人为普通会员的代理体系。

林某某、陈某某获刑

漳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伙同他人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林某某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380元,数额较大,被告人陈某某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64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庭前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责令被告人林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提醒:凡是打着国家项目旗号交钱的低投资,高回报,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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