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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判了!

7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信“上海一中法院”发布消息称,当天上午,该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商集团)、被告人吴友建、孔祥国等7人集资诈骗一案,其中盐商集团被判处罚金7000万元,吴友建被判处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50亿元

上海一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起,被告人吴友建成立被告单位盐商集团,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后围绕盐商集团逐步组建“壹理财”“旺财猫”“壹盐双创”“中金华泰”等融资平台,以及言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禹公司)等放贷平台。
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吴友建指使言禹公司提供虚假债权资料,由“壹理财”“旺财猫”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壹盐双创”平台虚构的投资项目、“中金华泰”平台虚构的应收账款、信成基金违规发行的基金产品等,采用投放广告、发放宣传单、冠名赛事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非法集资共计50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盐商集团、吴友建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34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支出、归还债务、个人消费、放贷及投资等。至案发,造成1.6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6亿余元。
关联多个融资平台

目前盐商集团官网已无法打开,据天眼查中的盐商集团的“企业介绍”显示,该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集团企业,总部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主营业务覆盖金融财富、产业园区、商业房产、国际贸易、文化传播等。
天眼查显示,吴友建直接持有盐商集团60%股权,该公司拥有包括上海盐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盐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融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子公司,吴友建担任3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旺财猫是上海融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平台,2015年5月正式上线。2016年8月,旺财猫发布公告,宣布获得盐商集团战略控股,上述公告还提到,通过盐商集团战略投资,旺财猫会与旗下言禹惠普进行合作,拓宽业务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言禹普惠隶属于言禹金融。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企业法人为孔祥国。同时孔祥国还是盐商集团副总经理。
盐商集团旗下的另一家P2P平台壹理财成立于2014年,运营主体是上海盐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28日,累计借款金额24亿元,借款余额11亿元,累计出借人6600多人。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曾与盐商集团达成战略合作,计划在处置不良资产等方面进行合作。

曾被曝非法集资

据《华声晨报》2016年7月报道,有市民爆料,上海盐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多家线下门店的理财业务涉嫌直接吸收公众资金,并有门店举办产品推广会,吸引中老年投资者。
前述报道显示,在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城南路上的盐商金融,部门经理唐某告诉记者:“钱存在我们这里比较安全,从公司开业至今我们没有一笔坏账,我们是做P2P的,你们存进来的钱我们再拿去借给小微企业,公司保证你们资金安全的,我们现在存款是5万起存,存三个月年化利息是7%,存一年期的是年化利息10%,这都是每月拿利息的,到期拿利息比每月拿稍微高一些。”
唐某拿出的合同显示,三方合同中,甲方是投资人,乙方上海盐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丙方是上海盐商资签产管理有限公司。唐某表示,合同上的两家公司都是盐商集团旗下公司,合同签好后直接刷POS机付款,POS机凭条抬头的盐商金融。“投资人是不需要和借款人见面的,投资人的钱是付至盐商金融,再由盐商资产对外借款。”
前述报道显示,2016年6月25日,在川沙镇一大酒店举办的产品推广会上,参加人数达100人,且以老年人为主。盐商金融副总徐震宇给大家做了讲解。有一客户现场签约5万并当场刷POS机付款,另外现场签预约单大约60万。
而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显示的盐商金融的经营范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投案

据2018年6月蓝鲸财经报道,有爆料称,盐商集团实控人吴友建失联,旗下关联互联网理财平台旺财猫及壹理财提现困难。两家平台以及盐商集团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旺财猫存管银行新网银行的客服表示,上海经侦介入,已应要求冻结旺财猫存管账户。

非法集资50亿,1.6万人受害!刚刚,法院判了图

而据当时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旺财猫累计交易额53.65亿元,累计注册用户13万人,旗下的理财产品年化利率在9%-13%之间。旺财猫在2018年6月刚与新网银行敲定存管合作,当年6月19日正式公测上线。
2018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多个分局通报了近期辖区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案件,均涉及各类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P2P平台)。
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通报,2018年6月27日,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人吴某至公安机关投案,称公司通过设立线下门店及线上“壹理财”、“旺财猫”等理财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导致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迅速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去年10月一审开庭审理

2019年10月17日上午,上海一中法院对本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被告人吴友建注册成立被告单位盐商集团,后组建由盐商集团统一管理的盐商系经营平台。2014年起,吴友建决定通过盐商集团及其下属的“旺财猫”“壹理财”“壹盐双创”“中金华泰”等融资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遂指使被告人孔祥国、徐震宇、李志浩、吴月娥、王柱全、韩同广等人通过放大债权、重复使用债权等方式制作虚假债权材料,并包装成名称、投资期限、年化收益不同的各种理财产品,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
公诉机关指控,至2018年6月,盐商集团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0.37亿余元,上述钱款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归还吴友建个人欠款、支付运营费用、对外投资、购置车辆、租借豪华住宅等,至案发,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6.3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盐商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友建、孔祥国、王柱全,直接责任人员徐震宇、李志浩、吴月娥、韩同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辩护人针对相关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数额的认定、相关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是否系从犯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庭审持续到17时20分,市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被害人等共计170余人旁听了庭审。
吴友建被判无期徒刑

“上海一中法院”发布的消息显示,上海一中法院对盐商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万元;对吴友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万元;对孔祥国等其余6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不等刑罚,并处二百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罚金。
上海一中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盐商集团及被告人吴友建等7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盐商集团、吴友建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一中法院”发布的消息还显示,该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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